
十六届三中全会是于2003年10月11日至14日在北京召开的。这次全会的主要议程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研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问题。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全会高度评价十六大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一致认为,十六大以来的5个月,中央政治局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万众一心、奋发图强,开创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全会认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客观需要,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符合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规律,符合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全会指出,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好改革进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增强企业活力,健全国家宏观调控,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这次全会是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它为中国未来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指明了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