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不可以,专科不行,专科必须是法律专业的。 相关规定如下: 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人员户籍为准,期限截至2016年12月31日。二、司法考试的相关规定: 1、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5)品行良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十四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六省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县级市、区)(不属于国家或者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的县级市、区除外);内蒙古、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西部九省、自治区所辖县(市、区);重庆、陕西省(市)所辖县(包括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级市、区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人员户籍为准,期限截至2016年12月31日。 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3、报名方式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网上填报报名信息、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6日至7月5日。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各地具体报名事项由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向社会发布公告。 江苏省、河南省、西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阿勒泰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和田地区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需现场办理。选择在上述地区报名参加考试人员,有关报考事宜按照上述地区司法行政机关公告办理。 (二)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未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使用军官证、士兵证。 2.本人毕业证书。 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时须具有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格式证明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本人学生证。 3. 要求享受放宽政策的,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口簿。 4. 本人电子证件照片。 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的本人近期电子证件照片。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具有的其他材料。 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报名信息,对上述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 (三)考试费 报名人员应当按照司法行政机关要求交纳考试费。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10日。考试费交纳成功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报名地。 (四)准考证 报名人员可于9月1日至9月13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准考证打印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四、报名时间 2013年司法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6日至7月5日。 五、考试时间 2013年司法考试时间:9月14日、15日。具体时间为: 试卷一:9月14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4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15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15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