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莉宝公司厂房所在地因打造汽车城而面临征收。时任青岛即墨华山镇党委书记李某尧出面与解本正洽商,由镇政府平台公司青岛华航通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华航通达公司”)对嘉莉宝公司的土地厂房等进行整体性征收,双方根据资产评估公司的初步评估意见,商定补偿价格为1.7亿元。2017年11月30日,嘉莉宝公司在青岛农村商业银行(002958.SZ)即墨支行(下称“即墨农商行”)的账户收到了1.1亿元,转账摘要注明为“土地厂房购置款”(如图),付款方为华航通达公司。

此案例中,即墨农商行擅自转款的行为分两类,一是转到银行自身以归还贷款,二是将款项向银行之外的第三人进行转账支付。谁如此胆大动用了1.1亿元巨款?经了解,时任即墨农商行行长姜秀娟浮出水面。解本正说,他与姜熟识多年,公司所有贷存款业务,均由姜安排处理。

“这几笔款项划出,我强烈质疑!”解气愤地表示。对于付乔培滋1200万元一事,解称,乔确实是其债权人,但二者的债权债务关系,应由双方直接处理,而不应该由银行越俎代庖。2018年后,乔培滋因民间借贷纠纷对嘉莉宝公司进行了起诉,最终经调解结案。即墨农商行2017年11月在司法程序启动前,将本属于嘉莉宝公司的资金转给乔培滋,明显侵权。“不知道姜秀娟如何知道我和乔培滋之间的债权债务的?另外,公司账户将钱直接转给个人,没有任何经济往来票据,匪夷所思。”解表示,银行此举严重侵害储户利益。

对于第一种行为,首先要考虑在贷款时双方所签合同中是否存在相关抵销、受托支付条款。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九条之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如果贷款合同中有相关抵销、受托支付等约定,在司法实践中,银行扣款还贷的行为可能被认定为在行使抵销权。但是,如果没有相关约定,则银行无权擅自将该笔款项用于还贷。根据法律规定,扣除、扣划等强制权,只能由司法机关或国安机关行使,其它单位无权行使。或者说,银行的行为既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合同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