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省晋州市的王云娜,原名刘颖,出生于1978年,2011年时她33岁。早年间,她因冒用当地一名叫王云娜的学生身份进入中专学习。毕业后,她并未履行分配的工作,而是开始了商业活动,先是从事化肥买卖,随后创立了石家庄市瑞华线材有限公司。
从2008年起,王云娜纠集了一批团伙成员,通过有组织的犯罪活动,逐步扩张势力,非法获取了大量财富,逐渐形成了一个以王云娜为核心,由其丈夫王淄、李某、冯某等人组成的犯罪团伙。为了便于指挥,王云娜为团伙成员提供了多部车辆,并在石家庄购置房产作为办公和居住地。团伙成员平时各自行动,但一旦接到王云娜的召集,都会迅速响应,参与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他人的犯罪活动。
为了维持对团伙的控制,王云娜除了为固定成员提供工资外,还对积极参与犯罪活动者给予高额奖励。然而,这种行为并未能长久,从2009年5月开始,警方开始对涉案人员进行逐步抓捕。包括王云娜、王淄、刘某、董某在内的23名涉案人员相继被警方逮捕。
2011年5月30日上午,河北石家庄晋州市身家上亿“女黑老大”王云娜等23人组织、领导或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一案,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