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食安办通报对媒体反映的“罐车运输食用植物油乱象问题”调查处置情况

国务院食安办通报对媒体反映的“罐车运输食用植物油乱象问题”调查处置情况

8月25日,国务院食安办通报“罐车运输食用植物油乱象问题”调查处置情况,认定事件性质恶劣,属违法犯罪行为,并对涉事主体依法追责,同时部署全国专项整治。

国务院食安办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等六部门组成调查组,赴河北、天津、内蒙古、陕西四地调查,追查涉事产品流向,核查责任人员及单位违法行为。经核实:

5月22日:从宁夏煤业装载煤制油,5月23日卸货于河北石家庄晋州市华力油脂有限公司。

5月24日:从中储粮油脂(天津)有限公司装载食用植物油,5月27日卸货于陕西勉县新力油脂有限公司(35.91吨)。

实际车主高某群指使他人开具虚假罐车清洗票据(5月23日),掩盖未清洗事实。

11吨用于饲料加工,24.91吨未售出并封存。

5月16日:从宁夏煤业装载煤制油,5月18日卸货于河北秦皇岛衡杉科技有限公司。

5月21日:从河北三河汇福粮油集团装载食用植物油,5月22日卸货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百胜隆粮油有限公司(31.86吨)。

司机张某某声称5月20日已清罐,但经核查,当时周边无合规洗车点。

封存2.48吨;分装销售29.38吨(8.5升规格1350桶、17升规格1219桶)。

已追回并封存未使用7.78吨;已使用21.6吨流向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河北邢台卓然联合运输车队法定代表人倪某某等5人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追究刑责。

司机要某某、张某某刑事立案并采取强制措施。

开具虚假票据的孙某某、胡某某、高某修行政拘留10日。

河北邢台卓然联合运输车队:收缴经营许可,罚没款168万元。

河北邢台皓源物流有限公司:收缴经营许可,罚没款151万元。

河北邢台金谷仓物流有限公司:罚没款192万元。

陕西勉县新力油脂有限公司: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0万元。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百胜隆粮油有限公司: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6万元。

中储粮油脂(天津)有限公司:罚款286万元。

河北三河汇福粮油集团:罚款251万元。

河北邢台市政府分管领导及监管部门人员因失管失察被追责。

地方纪检监察机关介入调查公职人员失职渎职问题。

国务院食安办将联合多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原则包括:

此次通报体现了国家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通过严格追责与制度完善,旨在保障食用植物油全链条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