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88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举报平台处理流程

12388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举报平台处理流程

12388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举报平台处理流程主要包括登记、分流、筛选转办、受理告知、甄别处置和办理六个步骤,具体如下:

登记:收到信访举报材料后,工作人员会为其贴上条形码,并登记举报人的基本信息。这一步骤确保了举报材料的规范管理和后续追踪的便利性。

分流:根据举报内容,判断其是否属于纪检监察机关的受理范围。受理范围主要包括对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涉嫌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符合受理范围的举报材料,将按照规定移送到有权处理的部门。

筛选转办:对于属于本级受理的初次检举控告,会移送至本机关的监督检查部门或相关部门,并通报案件监督管理部门;重复检举控告则按规定登记后留存备查。若举报材料属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会径送本机关主要负责人,并在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送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若反映的是本机关主要负责人问题,则径送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对于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检举控告,会及时予以转送,并要求下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或转办工作。

受理告知:对于属于本机关受理的实名检举控告,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会在收到检举控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告知实名检举控告人受理情况。重复检举控告的,则不再告知。

甄别处置: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部门会对收到的检举控告进行认真甄别。对于没有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或属于其他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检举控告,会在沟通研究并经本机关分管领导批准后,按程序退回信访举报部门处理。

办理:对于属于本级受理的检举控告,纪检监察机关会结合日常监督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适当了解,并经集体研究并履行相关程序后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