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为名李人骏结局是什么

在《以法之名》中,李人骏的结局是众叛亲离,因徇私枉法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以法为名李人骏结局是什么

李人骏作为东平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当初将万海案办成铁案。不过在他的生日宴上,他察觉到了异常情况,随后开始暗中准备抗诉材料。矿难案爆发后,他的问题逐渐浮出水面。其妻子柳韵低价购入千万豪宅,并且与陈胜龙存在利益勾连,这一情况被曝光。同时,他经手的131案被翻出篡改证词的丑闻,使得他的处境愈发绝望。随着事件的发酵,省里成立了专案组对其展开调查。最终,他的罪行被一一揭露,政治生涯宣告终结,落得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还因徇私枉法罪、滥用职权罪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这个结局反映了在法治社会中,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应有的惩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使是身居高位的官员,一旦触犯法律红线,也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