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由原云南省人事厅与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合并而成的政府机构,正厅级,下设云南省外国专家局。
其职能涉及多个方面,包括职责调整与强化。职责调整包括取消部分已由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整合并划入原云南省人事厅与原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职责。取消了制定企业职工奖惩基本准则的职责,并将出境就业管理、境外职业介绍机构资质认定的初审和上报等职责转给云南省商务厅。技工学校评估认定工作则交给社会中介组织。
为了更高效地进行人力资源管理,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加强了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促进就业以及劳动监察和协调农民工工作等职责。这些调整旨在发挥人力资源优势,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推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以及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通过这些调整与强化的职责,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旨在实现更加全面、高效、公平的人力资源管理与服务,为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厅字〔2009〕2号)设立的,是云南省人民政府职能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