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师范大学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哈尔滨师范大学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哈尔滨师范大学中层干部管理办法》主要涵盖选拔任用、兼职管理、工作与考勤、考核与监督、教育培训五个方面。

选拔任用:选拔任用中层干部时,政治标准是首要考量,秉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观念。整个过程遵循党管干部、德才兼备、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等原则。党委组织部在其中发挥关键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层班子建设工作,在党委领导下完成领导班子的调整、充实、配备和换届,同时负责干部的培养、选拔、考察、任用、管理、培训、考核、监督等一系列工作,确保选拔出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中层干部。

兼职管理:对中层干部的兼职行为有明确规范,涵盖兼职的范围、数量、期限、取酬等要求。为保证兼职行为合法合规,设立了严格的审批程序,只有经过审批的兼职行为才被允许。此外,加强监督管理力度,防止兼职行为对中层干部本职工作造成影响,避免产生利益冲突,维护学校工作的正常秩序。

工作与考勤:要求中层干部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实行坐班制度,保证中层干部在岗在位,能够及时处理工作事务。同时设立请销假制度,规范请假和销假流程。例如产业处中层管理人员需遵守工作例会制度,参会人员要遵守例会时间,不得无故缺席,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会必须向分管领导请假,并报综合管理办公室备案。

考核与监督:定期对中层干部的工作绩效、道德品质、领导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实施相应的奖惩措施,激励中层干部积极工作,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同时加强监督力度,确保中层干部的行为符合学校规定和职业道德要求。党委组织部负责干部出国(境)审批、请销假管理、有关事项报告、年度考核等工作,将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落到实处。

教育培训:重视干部的教育培训和挂职锻炼工作,通过开展相关活动,提高广大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办学理校能力,为学校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