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典型生产事故判刑案例体现了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管理人人有责,以下为具体案例介绍:
2019年3月31日,苏州昆山市昆山汉鼎精密金属有限公司机加工车间外一存放镁合金碎屑废物的集装箱发生爆燃事故,造成7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186万元。
事故调查报告建议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生产部门总监、副经理、车间主任、车间领班(兼职安全员)、安全经理、专职安全员和安全专员等,几乎所有与安全生产有关的直接责任人员均被追责。

2019年3月21日,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的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爆炸事故,造成78人死亡、76人重伤,640人住院治疗,直接经济损失19.86亿元,107人被问责。
事故调查报告建议对天嘉宜化工4位前主要负责人进行追责,体现了安全生产终身责任制,即使管理者辞职后仍可能被追责。

2020年1月14日,珠海长炼石化公司压力管道出现泄漏,发生爆燃,之后管道内漏出的易燃物料猛烈燃烧,并于13时51分和14时21分再发生两次爆燃。事故及救援过程中无人员伤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98.15万元。
总经理谭志军,至事故发生之日上任不到14天,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被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五年内依法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案例启示:
告别安全工作“独角戏”,安全管理人人有责
随着《安全生产法》的修订和《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正式施行,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积极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于严重违法行为,即使未发生安全事故,也将追究刑事责任。一旦出了安全事故,从地方党政负责人、企业负责人到一线员工,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安全,真的不再是安全员一个人的责任!
企业安全管理是系统工程,需全体员工参与
企业安全管理是一个庞杂而系统的工程,没有全体员工的有效参与,得不到全体员工的贯彻执行,安全管理上的所有措施将是一纸空文,落不到实处。如何快速建立起一种分工明确、执行有效、推进有力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已成为众多企业亟待解决的现实难题。
以信息化为支撑,强化安全管理
以信息化为支撑,借助安全信息化手段强化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管理方式转型升级,引导全员全过程参与安全管理已成为行业新趋势。大唐思拓自主研发的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平台,为实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全员全过程参与安全管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供了行之有效的解决思路。
平台功能亮点:
通过构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体系,创新安全管理模式、手段和方法,有效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全员都参与生产安全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风险要实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落实责任,限期整改,闭环管理。

危险源/危害因素辨识,整理,入库-安全风险检查-安全风险评估-确定责任部门/人-落实管控措施(整改)-分级验收(通过/不通过)-结束。

隐患登记-隐患调查-治理方式/填写治理效果-立项治理-立项申请-立项审批-隐患治理-治理验证-隐患消除。

隐患登记-后果严重性-事故发生可能性。

预警规则:如果某隐患临近整改期限还未完成验证(整改)工作,则本系统将标识该隐患为预警状态(黄灯)。
报警规则:如果某隐患超过整改期限还未完成验证(整改)工作,则本系统将标识该隐患为报警状态(红灯)。

安全生产,重在落实。企业通过该系统智能管控,能充分调动全员参与齐抓共管,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实现“领导层-管理层-执行层”多层级管控,实现各岗位全过程管理,从真正意义上促进安全管理的动态化、标准化、流程化,对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