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o Jorgensen在性别议题上的主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是否应该强制男女同工同酬:
否。她认为政府永远不应决定私人企业付的工资,强调市场机制和劳资双方的自由协商。
应否强制企业为全职员工提供有薪产假:
否。她主张私人雇主应自由与雇员协商福利,反对政府的强制干预。
对堕胎的立场:
政府不要干预,不资助,不规管。她主张堕胎问题应由个人和医疗机构自行决定,政府不应介入。
是否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
是。她支持同性婚姻的平等权利,认为同性伴侣应享有与异性伴侣相同的法律地位。
同性伴侣是否应与其它伴侣享有相同的领养权利:
是。她认为同性伴侣在领养权利上不应受到歧视,应与异性伴侣享有同等待遇。
政府应否继续资助Planned Parenthood(一个提供性教育和计划生育服务的非政府组织):
否。她反对政府对Planned Parenthood的资助,可能基于其个人对堕胎和性教育的立场。
婚内强奸应否与其它强奸同等看待:
是。她认为强奸的处罚应与婚姻状态无关,婚内强奸同样应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性别身份”是否应加到反歧视法律:
是。她支持将性别身份纳入反歧视法律,以保护不同性别身份人群的平等权利。
是否应该要求健康保险提供免费的生育控制措施:
否。她反对要求健康保险提供免费的生育控制措施,可能认为这应由个人和保险公司自行决定。
是否应该容许女性在战斗岗位服役:
是。她支持女性在军队中担任战斗岗位,认为性别不应成为限制女性职业发展的障碍。
是否应该容许跨性别运动员参与体育比赛:
每个竞赛应该自由决定。她主张体育比赛的参赛资格应由各个竞赛组织自行决定,反对政府的统一规定。
是否应该强制企业的董事局中有女性:
否。她反对强制要求企业董事局中有女性成员,认为这违背了企业自主选择的原则。
是否应该容许女性穿戴罩袍或面纱:
是,但确实有必要确认身份时有例外。她支持女性穿戴罩袍或面纱的自由,但认为在需要确认身份的情况下应有例外。
综上所述,Jo Jorgensen在性别议题上的主张体现了其自由主义的立场,强调个人自由和市场机制的重要性,反对政府的过度干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