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巫术是指试图通过超自然和神秘的力量来影响或控制某些人或事物的方术。与之相对,法术最初由战国时期的韩非提出,它是结合了“法”和“术”两个概念。韩非认为商鞅重视法律(法),而申不害重视技巧(术),他主张将这两者结合起来使用,因此在著作中经常使用“法术”这个词语。后人也将法家和术士的学问称为“法术”。有趣的是,“法术”一词还有一个与“巫术”几乎相同的重要含义,即指方士或术士用来迷惑人的神秘技巧。这并非偶然,也不是古人故意混淆两者,而是因为巫术在发展过程中涵盖的范围非常广泛,以至于人们可以用不同的词汇来描述它的丰富内涵。这也是巫术文化深远影响的一个例证。至今,“法术”与“巫术”的相似含义仍然被广泛接受,并被用作对“巫术”比较权威的定义。例如,《辞海》中对“巫银晌银术”的解释是:谨岁利用虚构的“超自然的力”来实现某种愿望的法术。在国际上,我们用“magic”来表示巫术,而在中国,我们通常称之为“作法”或“法术”。巫术的锋宴活动和作法已经被国际上提升为学术术语,并被赋予了科学的概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