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汉字的造字法,从汉朝以来,相沿有“六书”的说法。但现代一般认为,在汉字发展过程中,先后出现了以下几种主要的造字方法:
1. 象形法
象形法是最早的造字方法之一,它是用文字的线条或笔画,把要表达物体的外形特征,具体地勾画出来。例如“月”字像一弯月亮的形状,“龟”字像一只龟的侧面形状,“马”字就是一匹有马鬣、有四腿的马,“鱼”是一尾有鱼头、鱼身、鱼尾的游鱼,“艸”(草的本字)是两束草,“门”(繁体的[門])字就是左右两扇门的形状。而“日”字就像一个圆形,中间有一点,很像人们在直视太阳时,所看到的形态。
象形字来自于图画文字,但是图画性质减弱,象征性质增强,它是一种最原始的造字方法。它的局限性很大,因为有些实体事物和抽象事物是画不出来的。因此,以象形字为基础后,汉字发展成表意文字,增加了其他的造字方法,如会意、指事、形声等。
2. 指事法
指事法是用抽象的符号或在象形字的基础上加上指示性符号来表示意义的造字法,即当没有、或不方便用具体形象画出来时,就用一种抽象的符号来表示。大多数指事字是在象形字的基础上添加、减除或变化象征性符号来提示字义的造字法。
指事字依所加提示符号的位置和性质可分四种类型:
- 纯符号性质的指事字:这类指事字的字形都是抽象符号,而不是图形化的文字。例如“上”、“下”。
- 加在象形字上的指事字:这类指事字是在已有的象形字上加指示符号构成的。例如“本”,就是在木字下面加一横作为指示符号,指明树根的位置所在。“末”字则是在木字上面加一横,指明树梢的位置所在。
- 变象形字为指事字的:将原有的象形字加以变化而成为指事字。例如“刃”字,在刀上加一点,指明刀刃的部位。
- 兼象形与指事的:这类指事字是由两个以上的独体字构成,其中一个或几个独体字是象形字,整个字的意义由这些象形字的意义合成,或由象形字的意义加上指示符号的意义合成。例如“旦”字,日(太阳)在下方,一(地平线)在上方,合起来表示日出的时候,也就是早晨。
3. 会意法
会意法也叫“合谊法”,是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体字结合起来表示一个新的意义,属于合体造字法的一种。会意字通常由两个或多个独体字组成,其组成的结构多样,有的是上下结构,有的是左右结构,有的是内外结构,有的是综合结构。如“休”字,由人和木组成,一个人靠在树上休息;“明”字,日和月组成,白天和黑夜都很明亮;“森”字,三个树字组成,表示树木丛生。
4. 形声法
形声法是形旁(义符、意符)和声旁(音符)并用的造字法。形声字是在象形、指事、会意三种造字法的基础上产生的。尽管现代的形声字占汉字的比例很高,但形声字仍然不是汉字唯一的造字方式。据统计,东汉许慎编纂的《说文解字》中收录的9353个汉字里,形声字就有7679个,占比高达82%。宋代郑樵对23000多个汉字进行了统计分析后指出:“右文者,一体之类也。其类在左,而声在右。以名为母,是为右文。”可见形声字在汉字中的比例是很高的。
形声字由两部分组成:形旁(又称“义符”)和声旁(又称“音符”)。形旁是指示字的意思或类属的偏旁,声旁则表示字的相同或相近发音。例如“樱”字,形旁是“木”,表示它是一种树木;声旁是“婴”,表示它的读音与“婴”字相近。
总的来说,汉字的四种主要造字法——象形、指事、会意、形声,共同构成了丰富多彩的汉字体系。这些造字法不仅体现了古人的智慧和创造力,也为后世留下了宝贵的文化遗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