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施细则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施细则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施细则

一、总则

为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村级事务民主决策、科学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村(社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基本内容

  1. “四议”:党支部会提议、村(居)“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
  2. “两公开”: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三、“四议”程序及要求

  1. 党支部会提议

    • 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支部委员会,对村内重大事项进行初步讨论和酝酿,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 会议应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委员意见,形成统一认识后,由支部书记将提议事项提交村“两委”联席会议商议。
  2. 村(居)“两委”会商议

    • 在党支部提议的基础上,由村(居)委会主任主持召开村(居)“两委”联席会议,对党支部提出的建议进行讨论和完善。
    • 对分歧较大的议题,可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等方式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商议意见。
    • 商议通过后,由村(居)委会向党员大会提请审议。
  3. 党员大会审议

    • 召开全体党员参加的党员大会,对村(居)“两委”提交的议题进行审议。
    • 参会党员应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
    • 表决通过后,形成审议意见,并由村(居)党组织负责人及时将审议结果报乡镇党委备案。
  4. 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

    • 在党员大会审议通过的基础上,由村委会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对审议事项进行最终决议。
    • 参会人员应达到法定人数,并按照规定的议事规则进行表决。
    • 表决通过后,形成正式决议,并报乡镇政府备案。

四、“两公开”程序及要求

  1. 决议公开

    • 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的事项,应在村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确保村民知晓。
    • 公示内容包括决议事项、时间、地点、参与人员、表决结果等关键信息。
    • 公示期间,应设立意见箱或接待群众来访,收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2. 实施结果公开

    • 决议事项在实施完成后,应及时在村务公开栏内公布实施结果。
    • 公布内容包括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效益评估情况等关键信息。
    • 对于村民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应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向村民反馈处理结果。

五、监督与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村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四议两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工作。
  2. 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宣传和教育,提高村民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3. 完善监督机制:建立村民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等监督机制,对“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行全程监督。
  4. 严肃责任追究:对于违反“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规定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工作法得到有效执行。

六、附则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本村(社区)党支部所有。在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时,须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并报乡镇党委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