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住人口登记卡是户口本吗

常住人口登记卡是户口本吗

常住人口登记卡不是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卡不是户口本。户口本是由公安部制作,用于登记住户人员的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具体职称、职业等内容的簿册。而常住人口登记卡只是公安机关管理户口的一个卡片,用于表示户口的自然状况,两者在定义上不同,所包含的内容也不尽相同。户口的补办手续:1、挂失并提交请求:(1)居民的《居民户口簿》丢掉、被盗后,户主应及时向派出所陈述,并提出补发的书面请求;(2)户主由于别的缘由不能前往派出所请求处理的,应当出具书面托付请求,并签名捺印,被托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3)若本户中的确他人可供托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有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实,请求补办。2、民警核实:(1)在带着身份证,到户口地点地派出所填写《丢掉居民户口薄报登记表》和《丢掉补领居民户口薄登记表》,说明户口本丢掉缘由后,就将进入民警核实环节;(2)民警比对户主与电脑里的相片是不是相同,补办户口本请求里的材料是不是与微机材料库里的材料是不是相符。如果相符的话基本上就只用等待打印新的户口本了。3、到迁出户口的派出所复印其时迁出的户口搬迁证存根,并交由派出所盖章:(1)凭存根到迁往地派出所签署未落户证实;(2)凭存根上的编号,找本地报社进行登报丢掉声明;(3)凭存根,未落户证实,报纸,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到迁出派出所处理新的户口搬迁证。综上所述,常住人口登记卡不是户口簿,集体户口卡是人口登记卡,常住户口本是人口登记表。集体户口不同于户籍,不能与本市居民户相互迁移。如果当事人离开单位,必须转移户籍。如果回到其他省市,户口也必须转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