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肉自啖古文翻译如下:
齐国有两个自吹为勇敢的人,一个住在城东,一个住在城西,有一天两人在路上突然遇到。一个说:难得见面,我们姑且去喝酒吧。喝了几巡酒后,一人说:“要吃肉吗?”另一人说:“你,是肉;我,也是肉。这样的话还要另外找肉干什么?

在这里准备点豆豉酱就行了。”于是拔出刀匕相互割肉吃,直到都死了才停止。要是像这样也算勇敢的话,那还不如不要勇敢。
注释:
革:改,更。染:用以调味的豆酱。
割肉自啖的原文如下:
齐之好勇者,其一人居东郭,其一人居西郭。卒然相遇于途,曰:“姑相饮乎!”觞数行,曰:“姑求肉乎?”一人曰:“子,肉也;我,肉也。尚胡革求肉而为?于是具染而已。”因抽刀而相啖,至死而止。勇若此,不若无勇。
扩展资料:
割肉自啖出自《吕氏春秋·当务》。《吕氏春秋》是战国末期吕不韦重要的巨著,公元前239年左右完成,当时正是秦国统一六国的前夕。其书“基本上以道家为宗,取各家之长而弃其短,所以能成一家之言。”是秦汉道家的代表作之一。

吕不韦,姜姓,吕氏,名不韦,卫国濮阳人。战国末年商人、政治家、思想家,秦国丞相,姜子牙23世孙。早年经商于阳翟,扶植秦国质子异人回国即位,成为秦庄襄王,拜为相国,封文信侯,食邑河南洛阳十万户。
哲理点拨:
二个莽夫为了争夺“勇敢”的名声,竟然相互割对方身上的肉吃,直到最后,由于流血太多,两个人都死了。他们两个人相互自残,实际上是误解了勇敢的内涵。
什么叫做“勇敢”?勇敢不是表面的鲁莽,而是一种理智的信念。人的勇敢有大小之分,不顾结果冲动行事,是毫无用处的。
而真正的勇敢的人为求得有道的结果去做常人不敢做的事。如果将勇敢的真正的含义误解,而以一种冒失的方式进行的时候,就会造成许多无意的行为,包括浪费生命。这两个人错在把杀人和被人杀,吃人和被人吃的野蛮残忍行为当成了勇敢的表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