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离制是一种组织体制,其中同一层次的行政组织或机构分属两个或多个平行的、或双重的上级组织或首长进行指挥或控制。有些组织或机构在这种体制下具有较大的独立性,很少受到上级组织或首长的指挥和控制。分离制的基本特点是,地方政府中的各个行政部门不仅受到同级政府首脑机关的粗略领导,还受到上级政府同类部门的领导。分离制具有以下优点:1. 行政组织各机构权力相互制约,有助于防止行政权力过度集中和行政首长个人专断。2. 事权较为分散,能够调动多个部门的积极性,减轻工作负担。3. 独立分离的行政组织拥有自主权,便于相互竞争,激发各自的主动性和创造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