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米”被判侵权,该案件起到了怎样的警示作用?

“袁米”被判侵权,该案件起到了怎样的警示作用?

一度在薇娅直播房间热销的“袁米”,被宣传为袁隆平院士亲自受权的品牌,引发了侵权争议。2020年4月,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隆平高科)发现“袁米公司”、“谦寻(杭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黄薇(网名“薇娅viya”)等涉嫌侵犯袁隆平的姓名权和肖像权,遂发出警告函。然而,袁米公司未撤下使用袁隆平名字和肖像的宣传材料,隆平高科随后将此案诉至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结案此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判决袁米公司停止侵害袁隆平的姓名权和肖像权,并赔偿隆平高科损失10万余元。隆平高科是一家注册资本达13.17亿人民币的农业科技上市公司,业务涉及农业种植、加工和销售等,具有一定的行业影响力。为规范对袁隆平院士姓名权和肖像权的商业应用,袁隆平院士生前与隆平高科签订了《袁隆平品牌权许可使用协议》,授权该公司在商业活动中使用其名字和肖像。2020年4月,隆平高科发现袁米公司等在宣传中使用袁隆平的名字和肖像,并未经授权将其与产品关联进行商业宣传,涉嫌侵权。隆平高科向长沙市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并向袁米公司发出警示函。但袁米公司未予理睬,最终导致法律诉讼。法院认为,袁米公司未经授权在商业宣传中使用袁隆平的名字和肖像,使消费者可能误认为其产品得到袁隆平院士的推荐或代言,这种商业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伦理,损害了隆平高科的合法权益。因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此案的判决对于规范商业宣传行为、保护公众人物姓名权和肖像权具有重要的警示作用,提醒企业在进行市场营销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知识产权,不得滥用名人效应误导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