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在不再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中国已经取消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这一变化体现了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户籍制度改革的目的在于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各项社会管理制度,包括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等。这意味着无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户口性质都被视为居民户口,享受相同的户籍登记管理服务。此举有助于消除城乡之间的户籍壁垒,促进社会公平与资源的均衡配置。户籍制度的变迁:1、起源与发展:中国的户籍制度起源于古代,用以记录人口信息和征税征兵;新中国成立后,1958年实行了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将户籍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2、城乡二元结构:长期以来,户籍制度形成了城乡二元结构,对居民的就业、教育、医疗等权益产生了重要影响;3、改革开放后的调整:改革开放以来,户籍制度逐步放宽,城市对农业户口人口的限制减少;4、新政策实施:近年来,多地推行户籍制度改革,取消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区分,实行居民户口制度;5、目的与意义:改革旨在促进人口自由流动,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居民平等享有公共服务和权益。综上所述,中国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这一改变体现了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有助于消除城乡之间的户籍壁垒,促进社会公平与资源的均衡配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