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信息、统计、档案、保密、机要、信访等工作;承担本系统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基层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工商行政管理政策研究、会议组织、政务公开、督查、宣传等工作;指导工商学会工作。
(二)法规处
全面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复核和听证工作;承担法制宣传、培训工作;组织落实本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管理本系统公职律师。
(三)企业注册处(挂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处牌子)
依法承担公司及分公司、非公司制企业及分支机构的登记注册和公司股权出质登记工作;负责审核上报企业使用“浙江”字样企业名称、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的工作;承担审核上报省知名商号工作;承担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授权或委托的部分登记注册事项初审和审核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企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工作和公司股权出质登记工作;负责本系统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统计,协助做好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
(四)市场合同监管处
组织实施规范市场秩序的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做好商品交易市场规划引导工作,组织开展星级文明规范市场创建活动;规范各类市场网络经营行为;监督管理和培育发展经纪人;组织实施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对各类交易市场的登记及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消费类格式合同条款备案管理;开展经济合同行政指导、调解、信用评价服务;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查处合同欺诈行为等违法行为;指导市场协会、经纪人协会工作。
(五)经济检查处
依法承担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查处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违法直销和传销及其他经济违法案件;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承担协调相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督查督办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指导、协调本系统查处市场交易中的经济违法案件;会同有关科室做好办案经费和罚没物资管理及办案装备工作。
(六)商标广告监管处
承担注册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查处商标侵权和商标使用中的违法行为;调处商标纠纷;承担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和保护;组织推进商标战略,审核推荐省著名商标;负责拟订全市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广告活动;负责广告经营审批;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商标协会、广告协会工作。
(七)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处(挂企业监管处牌子)
调查研究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与管理情况,研究制定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协调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管理中的问题;负责辖区各类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事项监管工作;承担指导基层工商监管业务综合、规范的职责;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负责协调、推进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工作。
(八)食品流通监管处
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专项整治、质量监测等工作;组织开展食品流通许可及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承担协调相关方面开展食品安全联合行动工作。
(九)人事教育处
负责本系统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管理本系统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考察管理本系统干部,管理人事和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系统基层基础建设和文明规范化建设;组织实施本系统教育培训、专业人才培养工作;负责本系统评比表彰及优抚工作;承担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