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转非养老保险最新政策

农转非养老保险最新政策

农转非养老保险最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就业安置人员的保险执行办法

对于农转非时已作就业安置,现仍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含已退休)的人员,以及安置就业的单位破产解体并进行了政策性安置补偿的人员,可按原来的保险办法执行。

老龄人员养老保险缴纳与待遇

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上的原征地农转非人员(老龄人员),如本人自愿,可按每人15000元的农转非养老保险标准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不满75周岁的老龄人员,在15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不足75周岁的年限,每相差1年(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增加1300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老龄人员一次性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完清后,按现行的城镇企业退休人员最低基本养老金标准按月发给养老待遇。年满70周岁以上的,同时按规定享受高龄增发养老金待遇。

“4050”人员养老保险缴纳与待遇

男年满50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不满55周岁的原征地农转非人员(“4050”人员),如本人自愿,可按41000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4050”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未继续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次月起,按当地城镇企业退休人员最低基本养老金标准按月发给养老待遇。年满70周岁后,同时按规定享受高龄增发养老金待遇。

死亡待遇与余额退还

农转非老龄人员在领取养老待遇期间死亡的,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支付死亡待遇。

扣除已支付养老待遇和死亡待遇后的农转非养老保险余额,将一次性退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农转非养老保险政策的出台,为农转非人员提供了重要的养老保障,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体现了政策的优越性和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