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晋商贷案件共进行了两次资金清退发还工作。晋商贷案件的第一次资金清退发还工作开始于2023年7月,此次清退主要针对在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晋商贷案件信息登记核实系统”进行登记并通过审核的受损集资参与人 。 第二次资金清退发还工作则于2023年12月28日正式启动,此次清退同样针对已完成核对登记的受损集资参与人 。 。这次清退采用了银行汇款的方式,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南中环街支行协助完成转账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未在信息登记核实系统完成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的受损集资参与人,在这两次清退中均不予发放相应权益,但会予以保留,后续处理时间和方式将以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发布的公告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