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盐都区地方税务局派出机构

盐城市盐都区地方税务局派出机构

盐城市盐都区地方税务局的派出机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

第一税务分局:负责盐都区直、新区、新都办事处、潘黄镇、西区的除建筑业、房地产业和重点税源户外所有纳税户的税收征管工作,办公地点设于盐城市盐都新区。

第二税务分局:专门负责盐都区直、新区、新都办事处、潘黄镇、西区内的建筑业、房地产业和区局确定的重点税源户的税收征管工作,办公地点同样位于盐城市盐都新区。

第三税务分局:负责盐都区大纵湖镇、楼王镇、学富镇所有纳税户的税收征管工作,办公地点位于盐都区大纵湖镇。

第四税务分局:负责秦南镇、龙冈镇、张庄办事处所有纳税户的税收征管工作,办公地点设于盐都区龙冈镇。

第五税务分局:负责郭猛镇、尚庄镇所有纳税户的税收征管工作,并承担相关税收宣传、认定管理、涉税事项的调查工作,以及重点税源户管理、日常税收稽核、纳税评估管理、个体和零散税收征管、区域内协税护税等工作,办公地点位于盐都区郭猛镇。

第六税务分局:负责大冈镇所有纳税户的税收征管工作,同时负责重点税源户管理、日常税收稽核、纳税评估管理、个体和零散税收征管以及区域内协税护税等工作,办公地点设于盐都区大冈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