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这起“梯霸”事件中的打人者行为恶劣,应受到法律严惩,其自称黑社会的言论更凸显其无知与嚣张,警方介入调查并依法处理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必要举措。
近日,在山东省济南市,一家三口外出归来,手提重物在等电梯。好不容易电梯下来,里面的人却以还要等人为由,阻止他们上电梯。
被打一家提出先让他们上去再等,且电梯空间足够大,但对方仍不同意,双方发生争吵。
争吵过程中,电梯里的男子突然动手,先用拳捶,再用胳膊肘锁喉,将一家三口中的父亲摔到旁边楼梯处的门上,还打了两巴掌。
母亲准备报警时,男子叫嚣“报警吧,打110,我是黑社会!”但被打一方未被吓到,仍报了警。警察到场后将双方带回派出所。

经派出所调查,自称黑社会的男子并没有前科,并非真正的黑社会成员。
但从其待人处事方式来看,是个潜在的危险分子,在公共场所霸占电梯、随意殴打他人、恐吓他人,严重破坏了社会公共正常秩序。

打人者在公共场所内霸占电梯、随意殴打他人的行为,符合寻衅滋事的特征。根据刑法第293条规定,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这起事件引发了网友的广泛关注和讨论,大家纷纷谴责打人者的行为,希望他能受到严惩,给他一个严厉的教训,让他明白法律的红线不可触碰。
同时也提醒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要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遇到矛盾和纠纷时应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而不是采取暴力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