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两名女子在九峰山遭野生猴群围攻,因九峰山已非景区,文旅局称风险自担;若女子为防卫打死猴子属紧急避险,同行人若未救助可能担责。
近日,四川成都两名女子在九峰山上遭遇野生猴群围攻。据描述,其中一名女子的衣服被脱下一半,头发被猴子狠狠撕扯,两人尖叫不断,但迟迟未有救助人员赶来。彭州市文旅局工作人员回应称,九峰山已经不属于景区范畴,山上的猴子均为野生,游客需自行承担风险。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分:正当防卫通常针对人的不法侵害行为,而针对动物的侵害,一般适用紧急避险原则。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本事件中的防卫行为:如果两名女子在被猴子侵害时,为了保护自身安全而打死猴子,由于猴子是无人驱使的野生动物,因此这种行为更符合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而非正当防卫。
法律依据: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六条规定,禁止违法涉猎野生动物,违法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但非出于猎杀、商业目的,而是出于自卫下的还击致死,并不属于违法行为。

人员伤亡赔偿问题
如果因为保护法律规定需要保护的野生动物而造成人员伤亡,受害者可以由当地人民政府进行赔偿。但这一过程中,取证工作至关重要,以确保赔偿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同行人责任分析
自担风险行为原则:像相约打篮球、踢足球、滑雪、登山等行为,均属于自担风险行为。原则上,同行人无须对他人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结伴同行的目的在于互相帮助、互相照应,但不能因为相约同行就承担责任。
救助义务与责任:只要同行人履行了救助义务,且不存在过错,就不应该承担责任。然而,在本事件中,如果同行人看到两名女子被群猴围攻却未采取救助措施,那么对于两名女子受到的伤害,同行人可能需要承担一定责任。这种责任可能基于道德层面的考量,也可能在特定情况下构成法律上的过失责任。

快过年了,出去游玩要注意安全。在有野生动物出没的地方,请戴好防护装备,如防护帽、防护服等,以减少与野生动物的直接接触和冲突。同时,了解并遵守当地的安全规定和提示,确保自身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