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贾乃亮参股公司偷逃税被罚,涉事公司回应

贾乃亮参股的杭州万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偷逃税被杭州市税务局罚款17万余元,涉事公司回应称已缴纳款项并致歉,强调贾乃亮未参与运营。

账外收入未申报纳税:2017年1月至2021年4月期间,公司通过法定代表人个人支付宝、银行卡及公司支付宝取得账外收入合计489.86万元(含税),均未入账或申报纳税。此外,2018年第三季度和2021年第一季度部分收入未足额申报增值税。

账外发放工资未代扣个税: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公司通过账外发放员工工资64.19万元,未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非真实业务列支费用:2017年7月至12月,公司通过虚构业务列支报销费用27.51万元,涉嫌虚增成本。杭州市税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对上述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合计罚款17.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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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公司股权结构与贾乃亮关联天眼查App显示,杭州万核成立于2015年10月,实缴资本147万余元,法定代表人为黄亮(持股61.2%),贾乃亮全资持股的南京亮闪天下影视文化工作室持股4%。尽管贾乃亮为股东之一,但持股比例较低,且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

涉事公司回应与贾乃亮工作室态度事件曝光后,杭州万核通过微博发布声明,承认税务处罚并致歉,强调已及时缴纳罚款,同时澄清:

贾乃亮“从未参与公司运营,与本次税务事件无任何关系”;

公司管理层对税务合规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将加强内部管理。稍晚,贾乃亮工作室转发该声明,未额外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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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用户批评公司“顶风作案”,质疑明星股东的监管责任;

另一部分观点认为,贾乃亮作为小股东无需为管理层违法行为担责,但需警惕公众对明星的“连带问责”倾向。此外,税务合规问题再次引发讨论,有网友指出:“账外收入、虚列成本等手段是偷逃税的常见操作,企业应加强财税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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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责任边界:根据《公司法》,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除非存在滥用法人地位等特殊情形。本案中,贾乃亮作为小股东未参与经营,通常不涉及连带责任。

税务合规重要性:企业需严格区分公私账户,确保所有收入纳入税务申报,同时避免通过虚构业务、账外发放工资等方式逃避纳税义务。

明星投资风险:公众人物参股企业易引发舆论关注,需在投资前充分尽调,并定期监督企业合规运营,以规避声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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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事件再次凸显企业税务合规的必要性,也提醒公众理性看待明星股东与企业违法行为的关联,避免过度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