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工商局越秀分局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法律与政策执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并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组织监督实施。
市场主体资格管理:负责各类市场主体资格的核准,包括审定、批准、颁发注册单位名称和相关证照,并实施监督管理。
市场秩序维护:规范市场竞争和交易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传销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经济违法违章行为,组织对辖区内市场的监督与行政执法活动。
市场监管:监管各类市场,查处违反市场管理规定的行为,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打击走私贩私、假冒伪劣等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合同监管:监管经济合同和相关合同,查处合同违法活动,管理动产抵押和拍卖行为。
商标与广告监管:对辖区内注册商标进行监管,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监督商标印制;同时监管广告发布和经营活动,查处各类广告违法行为。
个体工商户与私营企业监管:监管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引导其健康发展,参与个体、私营企业发展的政策规划,保护其合法权益。
指导与协调: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和有关社团组织的工作,以及承办市工商局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