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针对12至14周岁涉严重暴力犯罪未成年人,明确提出原则上送入专门学校进行矫治教育,以下是具体介绍:

在全国检察机关“保护少年的你·新时代检察宣传周”(5月26日启动至6月1日)期间,最高检在特殊矫治教育措施方面有了新举措。通过开展专门学校建设专题调研,聚焦未成年人犯罪矫治问题,尤其关注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情况。
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若涉嫌严重暴力犯罪,原则上要送入专门学校。这一要求旨在针对该年龄段心智尚未成熟、易受不良因素影响且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的未成年人,通过专门学校的教育矫治,帮助他们纠正行为偏差,重新回归社会。
各地检察机关积极响应最高检要求,建立与专门学校的工作衔接机制。致力于探索解决专门学校入学程序、效果评估等现实难题,确保矫治教育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协同有关部门,共将2159名罪错未成年人送入专门学校开展矫治教育。例如贵州检察机关借助“育新工程”,打通罪错未成年人教育矫治绿色通道,将233名罪错未成年人送入专门学校,为全国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和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