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二奶,通常指已婚男性在婚外给予女子物质支持并保持亲密关系的行为。这种行为包括以金钱或其他物质形式供养,如购买住房、汽车,或者提供租金和生活费用。有的男性甚至会同时包养多名女性,这种情况在某些社会层次中并不少见。
这个现象并非中国独有的,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沿海开放城市就已出现类似现象。如今,无论经济发达还是落后地区,人们都对“包二奶”这个词汇有所了解。一些人通过法律漏洞,与婚外伴侣同居,不以正式夫妻关系公开,有的甚至产生子女也保持隐秘。此类行为被通俗地称为“养小蜜”、“金屋藏娇”或“包二爷”(女性包养男性)。
包二奶的参与者涵盖了各种社会群体,如私营老板、个体经营者、外资管理人员,以及来自港台的投资商人,甚至是党政干部。据统计,如广东省妇联的数据所示,这类投诉在特定时期内显著增加。有个包工头甚至有五个妾室,生育了众多子女。
包二奶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包括直接提供物质支持和性关系,以虚构的身份如秘书或兄妹关系同居,长期包养暗娼(即暗娼“从良”),以及公开承认的妻妾共处等。这些行为对受害配偶尤其是经济依赖于丈夫的女性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包二奶(have a concubine ) “包二奶”并非一个法律概念。婚姻法上确切用语是“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包二奶”通常表现为有配偶的男性以金钱、物质付给女方,双方保持较为稳定的同居关系或较为固定的性关系,女方一般只与对方保持这种关系。严重的“包二奶”行为可能构成重婚,受到刑法的惩处,但大多数的“包二奶”行为没有达到重婚的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