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36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4个直辖市、5个自治区和2个特别行政区。1. 直辖市(4个)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2. 省(23个)河北省、山西省、吉林省、辽宁省、黑龙江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山东省、福建省、浙江省、台湾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江苏省、安徽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3. 自治区(5个)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4. 特别行政区(2个)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全国36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4个直辖市、5个自治区和2个特别行政区。1. 直辖市(4个)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2. 省(23个)河北省、山西省、吉林省、辽宁省、黑龙江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山东省、福建省、浙江省、台湾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江苏省、安徽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3. 自治区(5个)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4. 特别行政区(2个)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