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兵”是指用兵作战的意思,也指用计谋或手段。《韩非子·难一》中有记载:“臣闻之,繁礼君子,不厌忠信;战阵之间,不厌诈伪,君其诈之而已矣。”这句话强调了在战争和用兵作战中,不排斥运用诡变、欺诈的策略或手段来克敌制胜。“兵不厌诈”这个成语意味着在用兵作战时,可以不排斥使用诡计或欺诈的策略来战胜对手,同时也指用巧妙的手段欺骗对方。厌在这里指的是排斥,嫌恶,憎恶;诈则指欺骗。采用“兵不厌诈”策略的方法包括:(1)故意通过自己方谈判人员之间形似保密的谈话,将所谓“内部秘密”传给对方。(2)故意通过接电话或打电话暴露“真实企图”,以假乱真。(3)先虚报价格后给予优惠让步。(4)声东击西,故意在枝节问题或非主要问题上设置障碍,作艰难的谈判。然后适当让步,以迫使对方在自己所要求的目标方面作出让步。(5)故意遗失“内部文件”或资料,让对方发现,使对方作出错误估计。(6)利用各种渠道暗示,并使对方相信己方作了最大努力或作了最大让步。(7)故意通过新闻媒介来设置疑阵。(8)故意拖延谈判进程,将虚设的条件较优的贸易伙伴的“情报”通过各种途径通知对方,或有意安排与其他竞争者的照会,使对方感到竞争压力。这些方法通过巧妙的策略和手段,可以有效地影响对方的决策和行动,从而达到自己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