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执行死刑主要有二种方法,即:枪决或者注射。
但法律并没有排除以其它的方法来执行死刑,根据刑诉法司法解释规定,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二十五条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
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呈报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