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0年纪念章主要发放给以下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健在的老战士老同志。这些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就已经投身革命,为国家的独立和解放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及以上荣誉并健在的人员。这些人员在国家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因突出贡献而获得了国家级表彰奖励及以上荣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因参战荣立一等功以上奖励并健在的军队人员。这些军队人员在参战过程中表现出色,荣立了一等功以上的奖励,为国家的安全和稳定作出了巨大贡献。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作出杰出贡献的国际友人。这些国际友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过程中提供了重要的帮助和支持,为国家的独立和发展作出了杰出贡献。
2019年1月1日以后去世的,但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也在此次发放范围之内。这意味着即使这些人员在2019年1月1日以后去世,但只要他们符合上述发放条件,其家属或相关机构仍可以申请领取70年纪念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