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3万存款被行长挪用银行拒赔

243万存款被行长挪用,银行拒赔事件中,银行以当事人未经常查询为由拒赔是不合理的,法院已判决银行应返还储户存款,但银行不服上诉,二审发回重审。 以下是详细情况介绍:

243万存款被行长挪用银行拒赔

银行拒赔理由:邮储江宁支行时任负责人称,作为被害单位,邮储江宁支行认为法院对时某的定罪不准,已申请检察机关抗诉。银行方面认为李先生等人与时某是通过中间人介绍,银行与涉案储户之间不构成储蓄合同关系,李先生委托时某处理,且长期不查询不符合常理,因此中间人应承担主要责任。

储户观点:李先生对此并不认同,他认为银行不能坑储户的钱,客户储蓄的钱拿不回来,银行员工挪用资金银行可以先行赔付后,再进行追偿。

法院判决及后续进展:法院判决邮储江宁支行应返还储户存款,因不服判决,邮储江宁支行提出上诉。据李先生表示,在南京江宁法院开庭前已经进行过很多次调解会议,但银行仍以自己存钱后没有经常查询为由,认为自己该承担责任。目前李先生在一审胜诉后,南京中院在二审时作出了发回重审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