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左亮

山东济南左亮

根据公开的司法信息,2018年12月21日,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左亮做出了首个法律裁决,他被判定犯有故意伤害罪。法庭宣判左亮需服刑3年3个月,并处以40万元人民币的罚金。然而,左亮并未接受这一判决,他选择了上诉。经过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审理,于2019年11月22日,原判结果得以维持,左亮的上诉请求被驳回。因此,最终左亮的刑期确定为3年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