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保管费计算

采购与保管费计算

采购及保管费的计算需根据供应方式、费用基数及合同约定综合确定,具体规则如下:

以材料原价与运杂费之和为基数,乘以行业或地区规定的费率(常见为2%),公式为:采购及保管费 =(材料原价 + 运杂费)× 费率。例如,材料原价1000元、运杂费200元、费率2%,则费用为(1000+200)×2%=24元。此方法适用于多数常规场景,需确保材料原价与运杂费数据准确。

建设单位采购并自行保管采购及保管费全部归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仅按需领用材料,不参与费用分配。

建设单位采购,施工单位保管

费用拆分为采购费40%与保管费60%。

建设单位计取采购费的40%(如总费率2%,则建设单位计取0.8%),施工单位按总费率的60%计取保管费(即1.2%)。

具体比例需以当地定额或造价文件为准,部分地区可能调整分配比例。

施工单位采购并自行保管采购及保管费全部归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不参与分配。

根据预算总价计算若已知工程材料预算总价(T)及采购保管费占比(s),则:采购及保管费 = T × s。适用于预算编制阶段已有整体材料预算总价的情况。

分材料汇总计算对工程中不同材料分别计算后汇总,公式为:采购及保管费 = Σ(第i种材料运到工地仓库价格 × 对应费率)。适用于材料种类繁多且费率不同的情况,需确保每种材料的费率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