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自2021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正式实施。2. 各地根据该法,制定了相应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以规范宠物饲养行为。3. 根据法律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必须定期给犬只接种狂犬病疫苗,并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出示免疫证明以申请登记。4. 携带犬只外出时,必须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以防止犬只伤人或者传播疾病。5.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控制和处理本区域的流浪犬和猫,防止疾病传播。6. 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做好农村地区犬只的防疫管理工作。7. 犬只防疫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扩展资料: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若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侵权责任。9. 若违反管理规定,未采取安全措施导致动物造成他人损害,饲养人或管理人也应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能证明损害是由被侵权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可以减轻责任。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时,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侵权责任。11. 若动物被遗弃或逃逸,在其遗弃或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原饲养人或管理人需承担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