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好事!“港区国安法”主要内容公布 中央在港设维护国家安全公署

港版国安法主要内容包括中央在港设维护国家安全公署、明确特区政府国安委员会及职责、明确港版国安遵循的法治原则,此外还介绍了各方态度。具体如下:

中央在港设维护国家安全公署

驻港国安公署职责

分析研判香港特区政府维护国安安全形势,就维护国家安全重大战略和重要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监督、指导、协调、支持特区政府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

收集分析国家安全情报信息,依法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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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特区政府国安委员会及职责

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负责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事务,承担主要职责,并接受中央人民政府监督和问责,主席由行政长官担任。

委员会具体职责

分析研判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形势,规划、制定特区维护国家安全政策。

推进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建设。

协调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重点工作和重大行动。

中央人民政府指派国家安全事务顾问到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

香港特区警务署设立维护国家安全的部门,配备执法力量。

香港特区律政司设立专门的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监控部门,负责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检控工作和其他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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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港版国安遵循的法治原则

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享有的包括言论、新闻、出版的自由,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在内的权利和自由。

中央有关机构已多次对外强调,港版国安立法将坚守“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不会影响香港实行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特区的法律制度。

各方态度

政界人士

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表示设立机构主要是监察及督导作用,由于国家安全问题涉及复杂数据,香港特区没有这方面的人材,故设立机构是十分合理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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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香港前立法会主席范徐丽泰表示,草案符合中央对于“一国两制”的初心,最大程度信任特区政府和司法机关,兼顾普通法特点,保障人权,相信法例通过后能够有效打击黑暴势力,使香港市民安居乐业,经济发展重回正轨。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表示,维护国家安全是香港的宪制责任,从国家层面制定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是中央考虑到香港的实际情况,在关键时刻为完善“一国两制”的制度体系,为保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所作出的重大举措,特区政府予以全力支持,并会履行职责,确保相关法律在香港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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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教育局局长杨润雄表示,教育局未来将会因应“香港国安法”,对香港学生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让他们了解和认识国家安全法的重要意义,了解国安立法给香港社会稳定带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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