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煎服邻居送的草药后死亡,邻居赔偿13万。

大妈煎服邻居送的草药后死亡,邻居赔偿13万

2020年,60岁的诸暨人蒋某因采茶扭伤手腕,接受了卫生院医生开具的中药治疗。随后,邻居马某出于好意,赠送了自己种植的“土三七”给蒋某,希望帮助其治疗扭伤。然而,蒋某在将“土三七”与医生配制的草药一并煎服几日后,身体出现严重不适,腹部胀大等症状逐渐显现。经过多家医院的诊治,蒋某最终因肝小静脉闭塞症引起门脉高压,导致下消化道出血,并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事件经过

法律纠纷

蒋某去世后,其儿子宣某将马某告上法院,认为马某在赠予“土三七”时未告知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导致蒋某服用后引起肝小静脉闭塞症,继而引发肝衰竭、大量肝腹水,最终因消化道出血、失血性休克死亡。宣某要求马某承担一半的赔偿责任,相关费用共计71万余元。

马某则辩称,自己送“土三七”给蒋某只是邻里之间的无偿帮助,并无主观恶意,且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土三七”与蒋某死亡之间存在唯一、直接因果关系。马某对蒋某的死亡深表痛惜,但认为自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虽然无法对服用“土三七”与蒋某死亡原因的因果关系进行直接鉴定,但原告所举证据之间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大概率可证明蒋某死亡系服用“土三七”后导致肝小静脉闭塞综合征所致。被告马某虽提出抗辩,但未提供充分的证据予以反驳。

法院综合考虑后认为,现有证据及事实显示“土三七”与蒋某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可能性明显大于不存在的可能性。因此,依据优势证据规则,法院认定蒋某服用“土三七”与其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法院同时认为,马某在不具备专业医学知识的情况下,将自身种植、制作且具有毒副作用的草药“土三七”贸然交付给蒋某,且未告知服用方法,导致蒋某错误大剂量煎服,造成严重后果。马某的行为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而蒋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擅自、盲目地将“土三七”加入处方药中煎服,显然是对自身用药不负责任。因此,蒋某应对自身的死亡结果承担大部分责任。

最终,诸暨法院一审判决马某承担10%的赔偿责任,并支付蒋某家属各项赔偿款共计13万余元。一审判决后,当事人提出上诉,绍兴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结语与警示

本案提醒我们,在邻里间或友人间的赠与行为中,应谨慎对待涉及药品或含药食品的安全问题。赠与人应了解所赠物品的性质和可能的风险,并在赠与时明确告知受赠人。同时,受赠人在接受药品或含药食品时,也应在专业医生指导下谨慎服用,以免贻误病情或造成健康损害。

大妈煎服邻居送的草药后死亡,邻居赔偿13万。

在面对类似法律问题时,我们应坚决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需帮助,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