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官员刘玉华在受审时,曾以脱衣至几乎裸露和咬舌自尽相威胁,致使庭审无法继续进行。
事件背景:刘玉华是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粮油总公司职工、濠城粮站原站长,因涉嫌贪污、挪用公款、行贿、寻衅滋事罪被起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其行为表现极端,试图以此干扰司法程序。
庭审过程:
2018年5月23日和7月4日,蚌埠市禹会区法院对刘玉华案进行了两次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根据庭审情况补充完善了相关证据,形成了三本材料提交法庭。
法庭通知辩护人查阅、复制了这三本补充材料,并先后于2018年12月14日和12月21日就补充材料进行开庭质证。
刘玉华的极端行为:
在质证过程中,刘玉华以脱衣至几乎裸露和咬舌自尽相威胁,导致庭审无法继续进行。
因刘玉华两次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致使这三本补充材料未能举证、质证。
法院的处理:
一审法院未采信这些补充材料,依据已经庭审质证的在案证据定罪量刑,体现了严格依法遵守证据裁判的原则。
二审期间,蚌埠中院对刘玉华及其辩护人提出的刑讯逼供和辩护律师执业权利受到侵害的辩称进行了审查,认为其供述均系在侦查机关合法办案场所作出,有同步录音录像为证,且刘玉华无法对刑讯逼供的相关问题作出清楚说明。
最终判决:
蚌埠中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原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刘玉华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