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一章第九条,公共文化服务应考虑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的需求。该法律于2017年3月1日起实施。同年,滨州市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若干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中,特别关注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的融入与社会管理。流动人口方面,政策着力于就业、户籍改革、居住证制度以及权益保障等。特殊人群方面,涉及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重点青少年群体、精神疾病患者、艾滋病患者、流浪乞讨人员、吸毒人员和邪教信徒等多个群体的管理和服务。进一步地,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在2017年提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的考评要求,其中包括建立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确保“三无”刑满释放人员得到安置,以及建设戒毒人员集中就业安置基地。这些政策和措施的目的在于帮助特殊人群重新融入社会,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平等的文化服务和良好的社会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