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务级别一览表

国家职务级别一览表

1. 国家级正职:一级2. 国家级副职:二级至四级3. 省部级正职:四级至八级4. 省部级副职:六级至十级5. 厅局级正职:八级至十三级6. 厅局级副职:十级至十五级7. 县处级正职:十二级至十八级8. 县处级副职:十四级至二十级9. 乡科级正职:十六级至二十二级10. 乡科级副职:十七级至二十四级11. 社区或驻村干部:二十五级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与职务级别的对应关系如下:1. 巡视员:八级至十三级2. 副巡视员:十级至十五级3. 调研员:十二级至十八级4. 副调研员:十四级至二十级5. 主任科员:十六级至二十二级6. 副主任科员:十七级至二十四级7. 科员:十八级至二十六级8. 办事员:十九级至二十七级【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八条 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第十九条 公务员职级在厅局级以下设置。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级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