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对体育相关提案的回应主要包括:未达体质健康合格标准不得发放毕业证书,已启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增加体育试点并将体测纳入“强基计划”录取参考,游泳技能教育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开展并已纳入多地中考。具体内容如下:
教育部回复称,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明确要求严格执行学生体质健康合格标准,健全国家监测制度。除体育免修学生外,未达到体质健康合格标准的学生不得发放毕业证书。同时强调开齐开足体育课,并将体育科目纳入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计分科目,从制度层面强化体育教育地位。

针对“将体育课纳入高考必考科目”的建议
教育部表示已启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增加体育学业水平考试的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推动高考综合评价体系建设。要求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区、市)在高校招生录取时,将学生体育情况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例如,2020年启动的“强基计划”已将体测结果作为重要录取参考。下一步还将研究体育素养在高校招生中的具体使用方式,进一步强化体育在升学评价体系中的作用。
针对“将游泳技能纳入中小学必修课”的建议
教育部解释称,已将普及游泳技能纳入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课程标准,鼓励地方结合课程实际开发安全教育课程。目前上海、杭州、广州、深圳等城市已将游泳纳入体育中考必考或选考项目。国家通过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学校开展游泳教育,中小学校可因地制宜利用预算经费推进游泳技能教学,但未强制要求全国统一实施必修课。
针对“中小学推广普及太极拳”的建议
教育部介绍,自2001年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以来,武术已成为学校选修课程,《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已将太极拳纳入课堂教学内容,通过系统化教材推动太极拳在校园的普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