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岩松提出的“延迟退休应自愿”有可能实施,但存在3大优势和3大弊端。
优势:
受身体原因、家庭结构、行业性质等现实因素的影响,不同人群对退休年龄的需求存在差异。自愿延迟退休能够全方位满足多数群体的需求,让愿意延长工作时间的群体有机会继续工作,同时也能满足那些希望按时退休的人群的需求。
对于社保缴费时间不足的人群,他们可以选择多工作几年参保缴费;而对于养老金替代率较低的人群,晚退休则能多领取几年的工资,相比养老金的收入更高。

减缓中小企业负担:
中小企业一般是扁平式管理,资金规模小,相比大龄员工,更需要年轻劳动力的流动输入来保障公司效益。自愿延迟退休可以减少中小企业因大龄员工延迟退休而增加的用工成本和岗位占用问题。
当员工选择自愿按照未延迟的年龄退休时,企业能够减少因延迟退休而可能产生的纠纷和困难,有利于企业的稳定发展。
避免大幅度挤占青年就业市场:
强制性延迟退休可能会导致大量临近退休的人员继续留在原岗位,从而减少企业的招聘人数,限制年轻人的就业机会。而自愿延迟退休则能够避免这一问题,只有部分人员申请延迟退休,空出一部分职位,促进升职就业,保障用工的良性循环。
弊端:
一旦有了“自愿”的宽松要求,在多数人习惯现行的退休年龄后,可能为了保险起见,仍然会选择按照现在的法定年龄退休。这会导致响应政策的人数较少,政策推行速度变慢。
很多人需要在退休年龄照顾家庭、领取养老金等,因此可能会选择不延迟退休,从而影响政策的广泛实施。

养老基金压力短时间仍然难缓解:
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时代,老年人多、年轻人少的问题日益突出。即使现在放开生育政策,也需要几十年的时间才能看到效果。如果延迟退休政策不能有效实施,等待领取和上涨养老金的老人越来越多,基本养老金负担将难以解决。
自愿延迟退休可能会导致部分人群选择不延迟退休,从而无法有效缓解养老基金的压力。
延迟措施存在重复性:
目前多地本身就有推迟退休时间的条件,如参保缴费累计时间未达到规定年限可以申请推迟退休时间等。如果在此基础上再实施自愿延迟退休,可能会导致相似政策的二次实施,造成资源的浪费和政策的混乱。
综上所述,白岩松提出的“延迟退休应自愿”的建议虽然有其优势,但也存在不少弊端。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确保政策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