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2000年以来,王明殿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责任,向沂蒙老区学校捐赠总计超过80万元的物资与资金。这些捐赠用于改善学校的基础设施,如临朐县八一希望小学和周家庄小学的校舍翻新、桌椅购置、电脑捐赠,以及为学生和教师提供学习和工作支持。他为教师们购置西服,每逢教师节发放100元以鼓励教学,还组织教师交流活动,提升教育水平。
从1999年起,王明殿对东韩小学的关爱持续不断,捐赠总额达到15万元。他投资购买体育设施,植树造林,修缮道路,确保师生出行便利,并在节日为学生和教职工提供礼物。他还出资设立雷峰雕像,弘扬雷锋精神。在他的资助下,东韩小学的活动得以丰富,师生生活得到极大改善。
除了物质支持,王明殿还积极投身于帮助贫困和失学儿童。他连续5年资助4名大蚕场村儿童,资助刘连科完成学业,直至他成为曲阜师范大学的教授。同时,他还帮助一名失足青年重新走上正轨,并将饭庄设立为帮教基地。
近年来,王明殿进一步扩大了他的公益事业,资助多名儿童和贫困家庭,帮助他们脱贫,并对失足青年进行帮教。尽管他身为年收入几十万的企业家,却依旧过着俭朴生活,住着集装箱房屋,存款不超过2万元。面对周围的不同声音,他坚持自己的信念,无怨无悔,只愿用爱心回馈社会,不求回报。
王明殿,山东青岛崂山区东韩村人,一位以开饭店为生的个体老板,1993年起用饭店赚来的钱做善事,累计捐款数百万元,被称为“有钱的大善人”,入选感动青岛十佳人物、中华慈善之星、爱心中国——第二届中华慈善人物、感动山东十大新闻人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