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83年3月3日,轰动香港的“林过云案”在最高法院开审。林过云,人称“雨夜屠夫”,是一个变态杀人狂。他出生于1944年,是香港本地人。父亲在文莱的石油公司工作,后回到香港开设店铺,家庭条件比普通市民略好。林过云因家境复杂、搬家频繁、学业成绩不佳,与家人关系疏远。他有性欲异常和暴力倾向,多次偷窥同父异母的妹妹,被父亲痛打。父亲后将其送到精神病院治疗。释放后,林过云继续有偷窥行为,家庭关系更为恶化。林过云考取出租车牌照,成为夜间司机,因作息时间与家人相反,与家人感情淡薄。家人发现其行为异常,试图为他介绍女友,但因条件有限,未成功。林过云开始学习摄影,试图转移注意力。林过云童年目睹父亲与非亲生母亲行房,对女性身体产生病态欲望。1982年2月,他第一次杀人,勒死醉酒的舞女陈凤兰。此后,他连续杀害多名女性,进行肢解、拍照、录像,最后肢解和奸污17岁女高中生梁慧心。警方通过自动冲洗店店员发现线索,成功锁定林过云。林过云被判处死刑,后改为终身监禁。他自被捕后一直单独居住,遵守监狱纪律,表现良好。关押四十年,目前在石壁监狱服刑。林过云服刑期间,家人未再探视,社会普遍认为他有巨大威胁,反对其假释。预计林过云最终将在监狱中老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