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银行自2024年1月4日起调整信用卡还款容差,具体标准如下:
当持卡人已还清最低还款额且未还部分≤100元时,视同正常全额还款。
影响:不计收循环利息、逾期还款违约金,且不影响个人征信。
当最低还款额的未还部分≤10元时,视同已还清最低还款额。
影响:不收取逾期还款违约金、不影响个人征信,但需按约定计收循环利息。
政策背景与意义此次调整是厦门银行响应行业趋势、优化客户服务的重要举措。通过放宽还款容差标准,减少持卡人因小额未还款项导致的额外费用支出及征信风险,体现了银行对客户实际需求的关注。例如,若持卡人因疏忽未全额还款但差额在100元以内,或最低还款额差额在10元以内,均可避免因“技术性逾期”影响信用记录。
注意事项
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