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学年起,香港新任教师(含校长)在公营学校、直接资助计划学校及参与幼儿园教育计划的幼儿园聘用时,必须通过《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具体内容如下:
覆盖职级:教师职系所有职级,包括校长。
学校类型:
2023-2024学年起,要求扩展至“所有直接资助计划学校及参加幼儿园教育计划的幼儿园”。
目前,该要求已覆盖所有在港公营学校。

政策目的香港教育局表示,教师需正确理解《基本法》,才能有效启迪学生,帮助学生正确认识香港的宪制地位,并对《基本法》和“一国两制”建立正面态度。
测试形式与合格标准
形式:以笔试为主,提供中英文版本。
题型与合格线:共20道多项选择题,答对10道及以上视为合格。
成绩效力:合格者将获得由公务员事务局发放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及格成绩,后续无需重复参加测试。
测试安排
轮次:本学年共提供5轮测试机会。
首轮时间:2023年12月3日。
报名方式:有意者需自行登录系统(http://www.edb.gov.hk/tc/blnst)提交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