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招生丨长安大学自主招生解读

长安大学自主招生主要涵盖选拔要求与条件、招生计划与专业、报名相关安排及优惠政策等内容,具体解读如下:

自主招生丨长安大学自主招生解读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包括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学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竞赛(包括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学联赛)中获得一、二等奖。

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北斗杯”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

高中阶段参加国家和各省级地理学会、地质学会、测量学会、地理信息学会、水利学会、环境科学学会主办的知识竞赛获得省级一、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得总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高中阶段在教育部、国家科协、各省级教育厅、各省级科协主办或组织的全国、全省统一专项竞赛、科技活动获得一、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有与自主招生专业(类)密切相关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考生须提供高中阶段与拟报专业(类)相关的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的第一原始产权人发明专利、论文著述、科学调查与研究等证明材料,且同意所提供材料完全公开。

以上所有获奖证书及材料须由所在中学复核并盖章确认,然后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同时须按要求邮寄至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不接受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项目及其相关材料报名。

考生所有报名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可信,不得弄虚作假。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的违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自主招生丨长安大学自主招生解读

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个专业(类)。

如学校对相关招生大类与分流专业进行改革和调整,以入学后相关分流和管理办法为准。

自主招生丨长安大学自主招生解读

自主招生考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体检结果没有与所报专业(类)相关的受限项目(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转发相关链接),高考志愿与自主招生选报专业(类)一致,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可投档,投档考生经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查通过后予以录取。

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和浙江上海新高考试点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照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江苏省入围合格考生选测科目要求达到BB。浙江上海考生选科应与公布的专业选科范围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