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任城监狱疫情案,判了

山东任城监狱疫情案,判了

2月8日,山东省监狱管理局原副局长王文杰等5人因玩忽职守、妨害传染病防治案一审宣判,具体判决情况如下:

判决结果:被告人王文杰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犯罪事实:王文杰在任山东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作为全省监狱系统疫情防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思想麻痹大意,对监狱疫情防控的特殊性、复杂性和敏感性认识不足。未督导落实监狱与疾控部门的联防联控,对监狱医院管理漏洞失察失职,对任城监狱上报的干警发热个案未调查核实、处置不当,导致任城监狱新冠肺炎疫情扩散蔓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判决依据: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正确、不认真履行职责,构成玩忽职守罪。鉴于自愿认罪认罚,根据犯罪情节、社会危害作出上述判决。

判决结果:被告人刘葆善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犯罪事实:刘葆善在任任城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期间,作为疫情防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未建立与当地疾控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对干警职工排查措施落实不力、审查不严,对干警出现疑似症状后盲目处置,对罪犯跨监舍、跨楼层活动管控不力,对出现疑似症状的罪犯诊疗工作领导不力、部署不周,导致任城监狱新冠肺炎疫情扩散蔓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判决依据: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正确、不认真履行职责,构成玩忽职守罪。鉴于自愿认罪认罚,根据犯罪情节、社会危害作出上述判决。

判决结果:被告人邓体贺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犯罪事实:邓体贺在任任城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期间,作为疫情防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狱内前线指挥部指挥员,思想麻痹大意,对出现疑似症状的干警处置不力,对狱内疫情防控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多名发热罪犯未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对罪犯跨监舍、跨楼层活动管控不力,导致任城监狱新冠肺炎疫情扩散蔓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判决依据: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正确、不认真履行职责,构成玩忽职守罪。鉴于自愿认罪认罚,根据犯罪情节、社会危害作出上述判决。

判决结果:被告人戴光辉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犯罪事实:2020年1月22日,戴光辉的共同居住家属与从武汉疫区返回人员接触,戴光辉返回家中后,在当地政府宣传通知、上门排查及单位要求如实上报接触史时,多次故意隐瞒,直至任城监狱疫情爆发后才报告。经医学检查,戴光辉血清抗体阳性,有引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播严重危险。

判决依据: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有引起新冠病毒肺炎传播严重危险,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鉴于自愿认罪认罚,根据犯罪情节、社会危害作出上述判决。

判决结果:被告人陈民华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犯罪事实:2020年1月27日,陈民华作为单位第一批封闭执勤干警进入监区,与多名监区干警及服刑人员密切接触,期间出现咳嗽等新冠肺炎症状后,隐瞒病情未报告,直至2月12日被单位发现其咳嗽症状后强制就医,引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播。经医学检查,陈民华系新冠肺炎确诊患者。

判决依据: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隐瞒病情拒不报告,引起新冠肺炎的加剧传播,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鉴于自愿认罪认罚,根据犯罪情节、社会危害作出上述判决。